关于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调/代课申请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教研室:
自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,学校正式启用正方教务网络管理系统,现就新系统任课教师调、代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预约流程
1、教职工通过工号、密码登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调、代课申请。
2、任课教师登录后,根据“教师调/代课网上申请流程(附件1)”要求完成申请。
3、任课教师申请后通过“流程跟踪”,查看经教研室主任、教师所属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的“调/代课申请结果”显示“已通过”方可打印调/代课申请表。
4、任课教师将网上审核通过的“调/代课申请表”打印后,经学生所属学院教学院长处签字后,交学生所属学院留档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任课教师严格按照2018年7月修订的“天津体育学院代课与调课管理规定(附件2)”执行。
2.各二级学院教研室主任、教学院长按以上范围和流程严格审核与操作,确保教学秩序稳定。
附件1:教师调/代课网上申请流程
附件2:天津体育学院代课与调课管理规定
教务处
2018年8月31日
附件1
教师调/代课网上申请流程
一、登陆账号、密码
登陆网址:192.168.112.55:8001/jwglxt
2.选择左侧“申请”按钮,选择“调停课申请”。
3.在教学班列表中,点击“申请”按钮,跳出“调停课申请”页面,选择“调动类别”中的“调课”,选择“变动信息”中需要调整的课程。
4.页面左侧选择需要调整的“周次”、“星期”、“节次”后,页面右侧选择调整后上课的“周次”、“星期”、“节次”,并填写“调动原因”附件上传证明材料后,点击“保存草稿”。
(1)如页面提示:“场地冲突、课表冲突”,点击“确定”按钮,如下图所示:
需重新选择地点,选择“替换教室”,鼠标点击“
”按钮。
跳出如下页面,左侧R,点击“确定”。
(2)如出现“课表有冲突,是否同意冲突调整”,点击“取消”按钮。需要修改调课的星期或节次,保证不冲突为止。
5.“保存成功”。页面左上角“待提交”部分,会出现调整后课程的时间、地点。
6.如果确定无问题,点击“提交申请”。
出现“提交成功”页面,点击“确定”。
7.申请结果列表中会显示“待审核”课程,点击“流程跟踪”可以查询审核到哪一个环节。直到审核结果为“已通过”,方完成调课申请,课表会自动更新。
附件2
天津体育学院代课与调课管理规定(修订)
(教务处教[2006]22号)
为科学、合理地组织、调度各项教学工作,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我校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,必须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。课堂教学必须保持稳定,各院系领导要认真、严格审批教师的代课、调课。非特殊情况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代课、调课。
二、调课率是衡量教学秩序稳定以及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。学校调课率(学校调课学时数总和/学校教学学时数总和)是学校教学秩序考核的重要指标;教师调课率(教师调课学时数/教师教学学时数总和)是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。调课管理遵循最大限度减少数量的原则,严格控制调课次数,以保证教学有序进行。
三、学校对二级学院实行调课总量控制。根据课程性质及每学期课程总学时,原则上各二级学院调课率不能超过10%,任课教师的调课率不能超过10%,任课教师每学期每门课代、调课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,对于超过允许调课率和次数时,原则上不得调课。
四、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按规定办理代、调停课手续:
1.在执行课程表过程中,发现有排课不当之处,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予以调整;
2.因教学设备、教学条件等客观原因临时发生问题,无法按原课程表上课;
3.学生必须占用上课时间参加全校性活动;
4.任课教师参加教学科研活动以及因公出差或参加会议;
5.因病不能坚持上课(凭医院诊断书);
6.其它经主管院长批准的事宜。
五、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原则上不得代、调课:
1.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新生开课第一周的课程;
2.临时提出当天需要调换课程者(突发事件例外);
3.全校性选修课程;
4.法定节假日前、后一天的课程。
六、代、调课必须办理相关手续。
1.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代、调课,在注明“调动原因”后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(出差需提供由院、系、部主任批示的同意函;会议需提供由主管院领导批示的会议通知复印件;因病需提供医院相关证明或病历复印件)。
2.任课教师提交调课申请后,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流程跟踪:教研室主任、教师所属学院教学院长、课程所属学院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,方完成调课手续。
3.代、调课累计三天以内的(含三天),由任课教师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批准,累计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,由教务处处长批准。累计一周以上,由教学校长审批,代、调课超过两周的二级学院应更换教师,并报教务处审批。
4.全院重大活动必须占用上课时间的,须由活动主管部门于一周前向分管院领导提出书面申请(附有关材料),教务处核实报主管院长批准后,由教务处下达调课通知。法定节假日的授课安排由教务处根据学院放假安排进行统一调整。
七、代、调课手续原则上要求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。因突发事件而不能亲自办理手续者,教师应向教研室主任、或二级学院教学秘书、教学院长请假,并提前通知任课所在教学班。事后应由本人到校上课后两日内补办相关手续。
八、任课教师调课原则上必须在七日内补齐,否则按教学责任事故处理。
九、由两名以上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的术科课,不得由一名教师完成教学任务,否则将视为教学责任事故。
十、凡未履行代课、调课手续而实施代课、调课的,则视为教学责任事故。代课教师在未确认已履行正常代课手续情况下,不得代课,否则视为教学责任事故。教师调课后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上课的,视为教学责任事故。对隐瞒事实真相的相关人员亦按同等教学责任事故处理。
十一、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确保教学工作有序、高效运行,学校将运用激励约束机制,实行动态管理,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二级学院代课、调课制度的执行及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。
十二、教务处每学期末向全院公布一次对各二级学院代课、调课的检查结果,以促进教学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。对于发现的问题,严格按照《天津体育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十三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此前制定的《天津体育学院关于教师代、调课的规定》(教务处教[2005]10号)自行废止。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2006年5月18日
(2018年7月修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