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 学院概况  党建工作  人才培养  科学研究  学生工作 
教学文件
 通知公告 
 学院新闻 
 活动剪影 
 浮动图片 
 教学文件 
 工作提示 
通知公告
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院党总支关于...
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院2024年6月院...
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院2024年5月院...
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院2024年4月院...
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院2024年3月院...
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院2023年12月...
关于2023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教学...
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课程调整的通...
教学文件
天津体育学院代课与调课管理规定(修订)
2023-02-28 12:25   审核人:

天津体育学院代课与调课管理规定(修订)

(教务处教[2006]22号)

为科学、合理地组织、调度各项教学工作,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我校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,必须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。课堂教学必须保持稳定,各院系领导要认真、严格审批教师的代课、调课。非特殊情况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代课、调课。

二、调课率是衡量教学秩序稳定以及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。学校调课率(学校调课学时数总和/学校教学学时数总和)是学校教学秩序考核的重要指标;教师调课率(教师调课学时数/教师教学学时数总和)是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。调课管理遵循最大限度减少数量的原则,严格控制调课次数,以保证教学有序进行。

三、学校对二级学院实行调课总量控制。根据课程性质及每学期课程总学时,原则上各二级学院调课率不能超过10%,任课教师的调课率不能超过10%,任课教师每学期每门课代、调课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,对于超过允许调课率和次数时,原则上不得调课。

四、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按规定办理代、调停课手续:

1.在执行课程表过程中,发现有排课不当之处,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予以调整;

2.因教学设备、教学条件等客观原因临时发生问题无法按原课程表上课;

3.学生必须占用上课时间参加全校性活动;

4.任课教师参加教学科研活动以及因公出差或参加会议;

5.因病不能坚持上课(凭医院诊断书);

6.其它经主管院长批准的事宜。

、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原则上不得代、调课:

1.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新生开课第一周的课程;

2.临时提出当天需要调换课程者(突发事件例外);

3.全校性选修课程;

4.法定节假日前、后一天的课程。

六、调课必须办理相关手续

1.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代、调课,在注明“调动原因”后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(出差需提供由院、系、部主任批示的同意函;会议需提供由主管院领导批示的会议通知复印件;因病需提供医院相关证明或病历复印件)。

2.任课教师提交调课申请后,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流程跟踪:教研室主任、教师所属学院教学院长、课程所属学院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,方完成调课手续。

3.代、调课累计三天以内的(含三天),由任课教师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批准,累计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,由教务处处长批准。累计一周以上,由教学校长审批,代、调课超过两周的二级学院应更换教师,并报教务处审批。

4.重大活动必须占用上课时间,须由活动主管部门于一周前向分管院领导提出书面申请(附有关材料),教务处核实报主管院长批准后,由教务处下达调课通知。法定节假日的授课安排由教务处根据学院放假安排进行统一调整。

七、代、调课手续原则上要求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。因突发事件而不能亲自办理手续者,教师应向教研室主任、或二级学院教学秘书、教学院长请假,并提前通知任课所在教学。事后应由本人到校上课后两日内补办相关手续。

八、任课教师调课原则上必须在七日内补齐,否则按教学责任事故处理。

、由两名以上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的术科课,不得由一名教师完成教学任务,否则将视为教学责任事故。

十、凡未履行代课、调课手续而实施代课、调课的,则视为教学责任事故。代课教师在未确认已履行正常代课手续情况下,不得代课,否则视为教学责任事故。教师调课后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上课的,视为教学责任事故。对隐瞒事实真相的相关人员亦按同等教学责任事故处理。

十一、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确保教学工作有序、高效运行,学校将运用激励约束机制,实行动态管理,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二级学院代课、调课制度的执行及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。

十二、教务处每学期末向全院公布一次对各二级学院代课、调课的检查结果,以促进教学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。对于发现的问题,严格按照《天津体育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
十三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制定的《天津体育学院关于教师代、调课的规定》(教务处教[2005]10号)自行废止。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2006年5月18日

2018年7月修订)

关闭窗口
 

天津体育学院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院 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