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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文件
天津体育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选办法
2023-04-25 12:09   审核人:

天津体育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选办法

教务处教[2006]18号

为提高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培养具有理想信念、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,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有所建树和创新,特设立学校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奖,每年进行一次校级评选工作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,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为优秀者,经学院推荐均可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奖评选。

二、评审办法及程序

(一)评审机构

学校成立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审委员会,由教学校长和教务处处长担任主任、副主任,成员由校教学督导组和校内外专家组成。

学院成立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审推荐小组,由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领导小组拟定学院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审推荐小组专家组成。

(二)推荐要求

各学院评审组完成初评后,向教务处推荐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,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%

学院向教务处推荐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,须提交以下材料:

1.天津体育学校院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申报表;

2.毕业论文(设计)原件(包括调查问卷等)和电子文档;

3.答辩记录、成绩评定表等有关资料(可为复印件);

4.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推荐汇总表。

对未完成以上工作的毕业论文(设计),教务处将不予评审。

(三)评选

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评议,必要情况下可听取论文作者现场报告并答辩。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进行分数评定,按评定分数排序产生获奖项目。

(四)公示

教务处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如有争议,由教务处责成相关学院负责调查核实,提出处理意见。

对获奖项目提出争议或举报,必须采用书面形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

三、奖励办法

(一)获奖人数不超过当年参加毕业论文(设计)学生总数的2%,评选工作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。

(二)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一等奖比例为20%,二等奖比例为30%,三等奖比例为50%

(三)对获奖的毕业论文(设计),学校发给学生及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奖证书,并给予奖励。获得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奖的论文,由学校出版优秀毕业论文集或推荐期刊发表。

四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。2005910日教务处发布的《天津体育学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 (论文)评选办法》(教务处教[2005]19号)同时废止。

附:天津体育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申报表

2006422

20179月修订


附件:

天津体育学院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申报表

毕业论文

(设计)题目

论文成绩

学生姓名

所在学院

所学专业

   

指导教师

   

指导教师评语

指导教师签字:

   

学院评审意见

院(章)    院负责人签字:

   

推荐排序名次

学校评审意见:

学校(章)    主管校长签字: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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